2012年8月15日

关于采供血、临床用血及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毒及病毒性肝炎受害者的权利要求书

关于采供血、临床用血及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毒及病毒性肝炎受害者的权利要求书
20117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

我们是因输入被病毒污染的血液或者血液制品而感染艾滋病及病毒性肝炎的受害者,我们因被感染病毒而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长期以来,我们的身体和心灵在经受着煎熬,我们因此被剥夺了工作的权利,被剥夺了欢乐的权利,我们因此受到社会的歧视,被剥夺了人格尊严。

长期以来,我们无数次地期盼法制的阳光,无数次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无数次地被人民法院拒之门外。虽然我们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却得不到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值此“红丝带论坛”召开之际,我们忍受着疾病的折磨,向你们发出压抑已久的呼声:

1、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纠正基层人民法院剥夺我们诉权的违反宪法的行为。
2、要求公安部门依法对造成病毒流行的责任人员进行刑事调查。
3、要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造成病毒流行的责任人员提起公诉。
4、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造成病毒流行的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5、要求国务院责成卫生行政部门和药监行政部门严格管理采供血、临床用血和血液制品,避免更多的人受到病毒感染。
6、要求政府公布制定切合实际的针对艾滋病毒和肝炎病毒感染者的救助方案。
7、要求政府建立艾滋病毒和肝炎病毒感染者救助基金,保证艾滋病毒和肝炎病毒感染者的生活和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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